LSD致幻剂是一种能麻痹你五官的迷幻剂,在60年代以后被列入了非法药物仅运用到精神研究。但是在50年代的时候曾有艺术家服用来进行艺术创作,不知道是不是想成立一个新的流派。但其实这种药效果太强,食用数小时后你根本就没直觉了,完全麻痹在幻想的世界当中,这就失去创作的意义了,你都不知道自己在画什么。不过有个人记录下了服用LSD后的绘画一起来看看吧。
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,致幻剂还是相对比较自由的,那时候,美国政府对于致幻剂的研究也做过大量的实验,实际上,看过《以眼杀人(he Men Who Stare At Goats)》的人都应该知道,美国政府曾经做过各种奇怪而且特别的实验。
其中有一个就是,让实验对象服用LSD致幻剂药物之后,然后观察他们的行为。
关于LSD致幻剂的致幻效果,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,当很多服用海洛因或冰毒在获得不到快感之后会考虑服用LSD致幻剂。
而100微克(相当于一粒沙子的十分之一)就可以足以让人致幻十几个小时。
而曾经就有艺术家为了检验LSD的致幻效果,在服用了100微克的LSD后画了同一幅画9次。
在服用LSD致幻剂(50微克)20分钟后画的肖像画:
在第一次服用LSD致幻剂(50微克)85分钟,第二次服用LSD致幻剂(50微克)20分钟之后:
距离第一次服药2小时30分钟后:我感觉我的意识和我的身体一样开始活跃起来,我的手、我的肘部、我的舌头...
服用药物2小时32分钟之后:这个时候模特的肖像轮廓是正常的,但是我的笔下的轮廓已经不正常了。
服用药物2小时35分钟之后:我想用一条线去完成这幅画,不停止,就这样一直画下去。
服用药物2小时45分钟之后,艺术家试着爬进一个盒子里,此时他变得非常激动,一句话也不说:我感觉一切都变了,他们的脸交织在一起,谁是谁分不清楚...
服用药物4小时25分钟之后,此时的艺术家花了2个小时卧躺在地上,挥舞着双手。此后他开始调整颜料:这将是最好的画,只是最好。
服用药物5小时45分钟之后,艺术家继续在房间里移动,整个房间在他眼里都变成十分复杂的存在。
服药8小时之后,此时艺术家坐在床边,他说致幻效果已经稍有缓和,只是偶尔感觉得到身边的人会偶尔扭曲:对于最后这幅画,我没有什么可说的,它是最坏的一幅画,我现在想回家。
60年代以后,LSD就被列入了非法药物之列仅运用到精神研究
LSD致幻剂:
D-麦角酸二乙胺(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),也称为“麦角二乙酰胺”,常简称为“LSD”,是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。LSD的一次典型剂量只有100微克,仅相当于一粒沙子重量的十分之一。LSD能造成使用者6到12小时的感官、感觉、记忆和自我意识的强烈化与变化,可作化学武器使用。LSD由麦角酸中合而成,对氧气、紫外线与氯十分敏感(尤其是当LSD处于液态时)。纯净的LSD是一种无色、无气味,味微苦的固体[4]。LSD一般口服,通常以某种吸取物质吸取LSD后再服用该物(比如用吸墨纸、方糖或明胶吸取LSD后再将该吸取物放入口中),不过也可以通过食物或饮料来服用。在所有的服用方法中,LSD都是无味的。在英国、美国、澳洲、新西兰和大部分欧洲国家,这药物都是非法的。
L.S.D是麦角酸二乙酰胺的缩写,始于德国,它是从麦角真菌中提出的麦角酸与其它物质合成而得。化学家艾伯特·霍夫曼把它第一次合成是在1938年,他在进行一项有关于麦角碱类复合物的大型研究计划时,无意中将原本分装在两支试管中的溶液混合在一起,结果发生了神奇的反应,一种完全不同的物质被合成了出来,它无色、无嗅、无味,就像清澈的纯水,这就是L.S.D。
LSD按质量而言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强烈的精神药品之一。从试验者的体验和药物学方法(例如受体结合实验)都发现LSD比光盖伞素和光盖伞辛要强100倍,比墨斯卡林强4000倍。LSD的剂量以微克为单位,相对而言几乎所有其他的药品和毒品都以毫克为单位。
通常LSD的致幻剂量为25μg,且其药效随剂量增加而显著加强。90年代末,美国缉毒警察缴获的LSD每支大约20-80μg;60年代时也有300μg以上的。常用LSD的人的可达剂量为1200μg,但是如此高的剂量可能会产生不愉快的生理、心理反应。
LSD的致死剂量(LD50)为200-1000μg/kg体重,但迄今为止尚未有LSD过量致死的报道。有一个可疑LSD过量致死的报道,死者用静脉注射的方法使用了三分之一克的LSD(即330mg,330,000μg)。这相当于3000倍的通常口服剂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