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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毒大葱的人是谁 毒大葱事件作案者被抓到了吗

时间:2018-09-20 作者:搜狐新闻

昨天,一起毒大葱毒死羊的新闻报道出来,就因为吃了一些大葱就被毒死了,小编还以为是羊不能吃大葱呢,但是后来看到这些大葱本身就有毒的时候表示默哀,再知道这些大葱原本是销往全国给人吃的时候,他妈的气的说不话来了!卧槽!

销售毒大葱的人是谁 毒大葱事件作案者被抓到了吗

山东农户养殖的羊出现抽搐、口吐白沫症状,80只羊死亡。在喂羊的大葱叶中发现甲拌磷、毒死蜱等剧毒农药成分。据悉,这批大葱叶是附近一座预冷库的废叶,大葱在这里经过处理后运往全国各地。一名涉事大葱种植户已被警方带走调查。“如果人吃了这样的大葱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。”

一、“替罪羊”背后的食品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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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闻此消息,细思极恐,不寒而栗!

有人愤而抖机灵说,这可以,很中国;中国菜,没毛病!

不过,真可怜了这些羊,成了“替罪羊”,不,成了人类的“替死鬼”!

必须向这些为了人类健康而以身试毒的羊敬礼!是它们用生命向人类发出预警!

问题是,羊吃剩下的大葱杆子,据说年产量赶 100万斤的,现在又运往哪里去了?估计很多已流向餐桌进入人们的胃里!

当然,我们人类是不会把大葱当主食的,只是当作辅料使用的,撒上几瓣葱花,或啃上几段葱杆,一顿也不会吃那么多的,虽然在体内积累了毒素,免疫力会下降,一时半会还是死不了的。更何况,我们大家都已经试毒多年了,真很的可能炼就金刚不坏之身,到达百毒不侵的状态,很有可能我们的体质明显要好于羊了!

诚然,现在的食品安全比以往要强多了,但依然是“食面埋伏”,让人们“谈食色变”,出现令人忧虑的现状。

肯德基的“苏丹红”、豆腐中的“吊白块”、水饺中的“霉青菜”、肉类中的“瘦肉精”、牛奶里的“三聚氰胺”、饮料里的“塑化剂”、腌梅菜里的“工业盐”、海鲜里的“甲醛”、火锅里的“地沟油”、药品里的“毒胶囊”……添加了各种有毒的物质,处处在考验我们的身体,甚至还在改变我们的身体结构。此外还有染色馒头、爆炸西瓜、回炉面包、毒生姜、毒大米、僵尸肉、糖精枣等等,一直刷新“毒食品”的纪录,近期又爆出海底捞“老鼠门”、寿光毒大葱等事件……

哪一件拿出去,不是食品行业的大事?

面对如此食品安全现状,我们真的防不胜防,给我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,更牵动着大家的心,以至有的人产生了“吃动物食品怕含激素,吃植物食品怕有毒素,吃饮料食品怕掺色素”的恐惧心理!

面对“毒大葱”事件,我们这些消费者能够怎么办呢?是可以不吃的,但有的时候还是离不开的,怎么办?也只能给自己一个聊胜以无的忠告:吃大葱,最好多剥掉几层皮!除此之外,真别无它法!

二、毒食品何以从田头走上餐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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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起已经流向各地市场的毒大葱事件,问题到底出在哪里?究其原因,无非有二:

一是在农产品的种植源头上出现了问题。在目前阶段,剧毒农药使用一直处于无人监管状态,一些农民根本不知道是否过量喷洒剧毒农药,其实过量施用符合规范的农药也是一种犯罪行为,应该严厉禁止的。我们政府监管多年来在这块基本上是空白的,国家没有大面积检测措施,因此,种植户农使用违禁农药已然成为农品“潜规则”,因为这样不仅产量高,而且会节约保鲜成本。

二是在农产品和流通环节上出现了问题。比如此次毒大葱事件中,在预冷库这个中转等环节都处于无人检测的状态,导致这批毒大葱未经检测就广泛地流入各地市场中,如同泥牛入海,踪迹难觅,因此,政府执法行为其实没任何的担当,没有守住法律防线,根本没切实履行起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的职责,这才是更为可恶,也是最令人诟病的!

其实,农产品从田头走向餐桌,还是存在一个比较漫长的环节。在这个环节中,无论在种植源头监管,还是在流通环节监管,都可以绞杀一切违法行为的,但正是由于政府的严重失察,没有将农药残留列入食品安全之中,或者说没有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,让这些毒食品得以一路绿灯,堂而皇之地走向餐桌,最终吃进了人们的身体里。

毒农产品从田头走向餐桌,其实责任人主要有三:一是种植户,他们认为我打点农药是没事的,反正大家都这么做的,无虫害的农产品一般品相较好,意味着有更为广阔的销路,顶多就自己不吃。二是经销商,他们认为我只负责流通的,又不是检测部门,更何况检测还需要成本,凭什么要我来操食品安全的事?我只负责赚钱的,不负责食品安全,甚至在流通过程中为了保鲜,也会加入了一些违禁农药!三是监管者,他们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只要不死人这就根本不是事,有的时候,为了考虑到地方经济,对一些违禁使用农药、添加剂采取了无限纵容的态度。

正因为如此,毒食品才流毒中国。

其实,毒大葱事件只是“冰山一角”,查查我们国家一看的农药产量,你就知道了吃了多少。

三、进入“易毒而食”的时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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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“种养什么的不吃什么”在国内种养行业已屡见不鲜,在种植户们看来,买菜的根本不是人,而是金光闪闪的钱,他们自己下的毒自己心里清楚,吃起来难以下咽的。但是他们忘了:每个行业都是这样看别人的!没谁是孤岛,没谁能置身事外,即使你就是毒食品制造者!

你卖毛酱油,我卖陈化粮;你卖碘雀巢,我卖红心蛋;你卖农药菜,我卖三鹿粉;你卖箱子馅,我卖甲醇酒;你卖罂粟汤,我卖硫磺椒;你卖毒米线,我卖避孕鳝;你卖工业胶,我卖毒果冻……如此一来,你只要吃东西就会遇到有毒食品,只因不是你亲手做的你不知道而己。毕竟我们社会就是一个巨大的循环的整体,当整个社会失去了秩序,另一种合作出现了:互相喂毒,无人幸免。最终形成了一条“我害人人,人人害我”的生产链,人人承受“自食其毒”的恶果。

这样我们社会就迎来了一个“易毒而食”的时代,大家为了过度膨胀的对金钱的需求,“道义放两旁,利字摆中央”,你坑我,我害你,以前是“易粪相食”,说是垃圾食品,只是恶心罢了;现在已升级到“易毒相食”的程度,说的是有毒食品,这是要命的节奏啊,我们正成为一个走向集体自杀的民族?

有人说,食色性也,既然食品安全如此频繁出事,何不妨用重刑或直接死刑,保证能立竿见影。但食品安全问题,不能单纯地通过法律来解决的,法律并非是万能的,死刑也并非是万能的。单纯提高威慑力,还是不能制止犯罪,更不能杜绝犯罪的,要不然,严刑峻法的秦朝也不至于会“二世而亡”的。

在我看来,要想抓好食品安全,关键的关键,还是执法方面、执行方面,而不是立法方面。

有法不依,执法不严、违法不究,对于违法行为极度纵容,受制裁人数明显少于应该接受刑罚的人数,甚至出现了“以罚代管”、“以罚代刑”的恶劣现象,导致大量犯罪分子并不迫于刑法的严厉,而是存在逃脱惩罚的侥幸!

说白了,食品安全频频亮相红灯,就是我们国家食品监管失灵,就像这起毒大葱事件,如果政府监管到位了,那么就毒大葱就根本无法流向市场,也意味着这些农产品无法转变成现金,无异于断了种植户、经销商的财路。出于止损,他们必然会规规矩矩地种植、销售安全的农产品了。

结语

在“易毒而食”的时代,没谁是孤岛,没谁能置身事外,即使你就是毒食品制造者!毕竟我们社会就是一个巨大的循环的整体,当整个社会失去了秩序,另一种合作出现了:互相喂毒,无人幸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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